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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遴选佛山市涉网行政执法立法专家顾问库成员
时间:2022-07-25 12:25  来源:网信佛山

为进一步加快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加强涉网行政执法立法专家顾问建设,充实法律顾问人才,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通过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等推荐及公开遴选相结合的方式,择优从相关律师、法学专家学者、相关专业人士当中,动态组建涉网行政执法立法专家顾问库。现将公开遴选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数量

第一批原则上不超过20名,择优遴选涉网律师、法学专家学者、相关专业人士入选佛山市涉网行政执法立法专家顾问库,后续将结合实际动态补充、调整。

二、入选范围

从事涉网法律法规有关业务,且在佛山市申请执业的专职、兼职律师;广东省范围内在有关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从事涉网法学教学、法学理论研究、法律实务的专家学者;新媒体、互联网企业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专家。

三、入选标准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民主党派人士优先。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相关学者,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等条件下有主持过国家级课题相关经验者优先考虑;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且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从事网信相关领域的工作人士,应具有5年以上或相当资历的工作经历,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享有较高声望。

(四)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

(五)熟悉市情、社情、民情,热心参与网信立法执法相关工作。

(六)严格遵纪守法,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与执业相关的重大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四、公开遴选方式

按照公开选拔的模式,择优入库,经过申请、审核等程序,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履历、专业特长,在涉网法律法规专业领域的影响与经验,并综合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最终确定并定向通知或其他适当形式知会入选名单。

五、工作职责

(一)为网信领域的重大决策、立法执法等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二)根据实际需要,参与网信领域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等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三)参与网信领域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四)为处置网信领域涉法涉诉案件和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参与网信领域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参与其他涉网行政执法立法工作。

六、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

1.符合入选范围和报名条件的个人自主报名;

2.请关注“网信佛山”微信号,在文末点击“阅读原文”获取报名表;

3.请在报名期限内将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如有)以及报名表格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gf@foshan.gov.cn(报名表请同时提供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档);

4.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初审不合格。

七、管理使用

(一)管理。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涉网行政执法立法专家顾问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根据实际可动态调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聘专家:本人提出辞职的;一年之内两次以上不参加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邀请活动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损害党政机关形象行为的;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的。

(二)使用。网信领域立法执法等工作,原则上从专家库中选取。专家库中专家不能满足工作需求的,可采取特邀方式选取专家库外的专家。有关单位需要使用专家库专家的,依申请使用,专家自愿参与。

八、其他事宜

佛山市涉网行政执法立法专家顾问库成员的公开遴选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83381235转603

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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