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通信警报三级社会化的管理职责与任务
时间:2006-01-12 10:50  来源:

为确保防空警报在战时能对敌空袭及时准确地发放警报信号,认真搞好平时的维护管理是首要保障。根据《人民防空法》关于切实加强人防警报通信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报警能力的要求,不断强化防空警报社会化管理,我市防空警报实行市、区、警报设点单位三级社会化管理。
   
市人防办是全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主管部门,其职责任务是:负责制定全市警报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全市警报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办理警报设施迁移、报废、更新及局部地区警报的审批手续;组织实施警报发放工作。
  区人防办是本区域的人防警报设施主管部门,其职责任务是:负责本区域内警报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并组织实施;按市人防部门的部署,组织本区域警报设施的管理,整修及发放;及时上报警报维护管理情况。
  警报设点单位是最基层的维护管理单位,其职责任务是: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警报器、终端控制箱、铁塔(支架)、供电线路及附属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故障,确保管理设备处于良好战备状态。要根据国家的技术标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周检查、月预检、年普查的预检预修制度,保证警报设施维护管理经常处于良好状态;要建立健全人防警报设施档案,分别报送市、区人防办各一份;人防警报设施属于设置单位的固定资产,各单位应将警报设备的维护管理纳入本单位的设备维修计划,警报设施安装、更新、迁移和维护所需经费由设置单位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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