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时间:2019-01-16 09:33  来源:市人防办
 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度

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根据《佛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情况的通知》(佛法府办〔2019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办2018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单位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民防空有关规定,编制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审核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设规划,负责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防空工程拆除的审批,核准防空地下室建设,负责防空地下室的设计核准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监督检查。

(三)拟订本市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组织防空演习,拟订防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指导落实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工作,指导建立群众防空组织及开展相关的训练、培训,负责市委、市政府人民防空指挥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四)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络、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五)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六)负责对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

(七)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实施人民防空技术标准。

(八)推进人民防空平战结合,配合相关单位开展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九)战时组织人民群众开展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和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并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本单位的法定执法职责,包括各类行政执法职权的数量

我办的法定执法职责:

(一)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络、信息网络的建设;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人民政府交办的防灾指挥信息保障工作。

    (二)协调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城市防空演练,拟订人防专业队伍训练计划并指导实施。

(四)拟订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并监督实施。

(五)组织发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人民防空要求的监督检查。

(六)组织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和维护管理。

(七)审核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设规划,核准防空地下室建设,负责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防空工程拆除的审批,负责防空地下室的设计核准和竣工验收。

我办的行政执法职权: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59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1项、其他类别3项。

三、本单位实际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构成

我办实际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共8人,主要在工程科。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2人。

四、行政执法有关情况说明

1、本年度未发现需要处罚的情况,不存在不作为的现象;

2、不存在“已取消、下放或者转移的行政许可事项仍在实施”、“以备案、公共服务之名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行政许可目录之外的许可事项”、“不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等现象;

3、未有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今后,我办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加强人防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强化违法案件查处。

特此报告。

 

 

                       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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